关键词搜索
16
2019 - 12
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豫港(济源)焦化集团有限公司60万吨/年捣固焦炉实施退城进园搬迁,对金马能源现有焦炉有效120万t/a产能进行升级改造,金马能源建设年产180万吨焦化项目,并延伸发展下游产业链条。该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已由济源市虎岭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备案。
目前,本项目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见附件。
附件:
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6日
2
2019 - 12
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吨焦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名称: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吨焦化项目
概况:通过对豫港(济源)焦化集团有限公司60万吨/年捣固焦炉实施退城整合,与金马能源现有焦炉有效120万t/a产能进行产业升级改造,建设年产180万吨焦化项目,并延伸发展下游产业链条。该项目位于济源市虎岭产业集聚区南部精细化工产业区,拟建厂址位于金马能源现有厂区东侧的新增建设用地上。
本项目以洗精煤为原料,建设1组2×70孔炭化室高度为7.65m的复热式顶装焦炉,生产冶金焦和焦炉煤气,同时配套建设3×130t/h干熄焦设施;荒煤气经过冷凝鼓风、脱硫、硫铵和洗脱苯等净化工序回收焦油、硫铵、粗苯等相关化产品。
二、 建设项目及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单位: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移步至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查阅。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征求的范围: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项目建设/运营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五、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公告附件2。
六、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请通过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给出意见,并尽可能提供自身联系方式,以便意见采纳与否的及时反馈。具体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陈处长
联系电话:13203920886
邮箱:jmjhch@163.com
地址:济源市西一环路南金马能源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反馈意见起至时间: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1: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吨焦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吨焦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日
21
2019 - 11
(一)项目概况
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能源”)年产180万吨焦化项目位于济源市虎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通过对豫港(济源)焦化集团有限公司60万吨/年捣固焦炉实施退城进园搬迁,对金马能源现有焦炉有效120万t/a产能进行升级改造,建设180万吨/年焦化项目,并延伸发展下游产业链条。目前该项目已在济源市虎岭产业集聚区备案,项目代码为2018-419001-25-03-072006。
项目主要建设2×70孔炭化室高为7.65m的复热式顶装焦炉,以及相配套的备煤、焦处理系统、干熄焦、煤气净化系统、焦化污水处理系统、铁路专用线等生产设施和生产辅助设施等。
金马能源现有JNK43-98D型72孔捣固焦炉两座(100万t/a焦化工程)和JNDK55-05型捣固式焦炉两座(90万t/a焦化工程),配套有备煤、炼焦、化产回收、煤气综合利用、热电联产系统及13公里长的铁路专用线和水、电、气等公辅设施。现有工程环保设施配套完善,废气处理措施主要包括装煤地面除尘站、推焦地面除尘站、干熄焦地面除尘站、焦炉烟道废气脱硫脱硝系统、VOCs治理设施等,现有工程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设施主要包括1座120m3/h酚氰废水处理站,1座160m3/h废水深度处理站,1座200m3/h中水回用处理站,负责处理现有100万t/a焦化工程、90万t/a焦化工程生产生活废水,以及在建焦粒纯氧制气项目生产生活废水,同时还接收金江炼化、金源化工公司的生产生活废水进行处理。全厂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针对现有工程各噪声污染源,采取室内放置、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达标;现有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焦油渣、剩余污泥、除尘器收尘、焦粉等,各种固废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不向外环境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391-6038009;
电子信箱:jmjhch@163.com
地址:济源市虎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71-63827039;
电子信箱:yjshps@163.com;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北街四号附一号。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从文后附件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将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填写后,通过邮寄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公众参与意见表
5
2019 - 9
2019年9月3日,由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主办,省政府新闻办、省工信厅等单位支持的2019河南民营企业百强发布会在郑州举行。我司入围“河南民营企业100强”系列榜单。
榜单显示,公司位列2019河南民营企业100强第36位,较2018年排名上升12位;位列2019河南民营企业制造业100强第22位,较2018年排名上升10位;位列2019河南民营企业社会责任100强第4位,较2018年排名上升2位。同时,公司的社会责任事迹成功入选河南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十大优秀案例。
据2019河南民营企业100强调研分析报告和河南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2018年,河南省民营企业100强发展趋势持续向好,社会贡献继续加大,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综合实力进一步提高。入围门槛继续提升,较2017年增长10%以上;制造业100强入围门槛突破10亿元大关,比2017年增加1.6亿元。在此趋势下,公司排名不降反升,不仅是对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与履行社会责任有机结合的鞭策与鼓励,更为公司的转型升级坚定了理想信念,提振了发展信心。
多年来,公司作为河南省煤化工行业的领军企业,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循环经济为基础,不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协调发展。
公司在发展壮大的同时,始终坚持“对内讲忠诚,对外讲诚信,对社会讲责任”的文化理念,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积极投身各类公益事业。2019年8月16日,公司举行了第八次慈善助学捐款仪式,现场为困难大学生发放善款106.5万元,公司作为济源市唯一一家“金秋助学”捐资单位,在河南省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中排名第五位。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百年金马,追求卓越”是每一个金马人的梦想。这次入围河南民营企业100强系列榜单,是金马能源再次出发的新起点,公司将以此为动力大步跨越发展,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河南,走向全国。在创造价值、服务社会、造福员工、做大做强中逐步构建具有时代特色的新型能源化工企业。
6
2019 - 5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文[2019]95号)、《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和《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公司应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公布企业相关信息。
我公司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满足要求。公司于2014年完成了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状况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硫酸、洗油、煤气、焦油、苯等有毒有害物料,属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现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现对我单位相关信息进行公布: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现将以上内容公布如下:
一、企业名称: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法人代表:饶朝晖
三、企业所在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虎岭产业集聚区南部精细化工产业区
四、使用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
企业设计使用主要原辅料及产品情况见下表。
原料名称、数量一览表
名称 |
用量/产量 |
用途 |
洗精煤(t/a) |
2493043 |
原辅材料消耗 |
硫酸(93%)(t/a) |
16572 |
|
NaOH(40%)(t/a) |
2860 |
|
洗油(t/a) |
2494 |
|
焦炭(t/a) |
1908090 |
产品产量 |
焦炉煤气(万m3/a) |
83534.3 |
|
煤焦油(t/a) |
87256 |
|
粗苯(t/a) |
24930 |
|
硫铵(t/a) |
21685 |
|
硫磺(t/a) |
3603 |
五、审核前企业排污情况
审核前公司主要废气排放口数据采用在线监测数据,非在线废气、废水数据采用河南省中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3月份编制的监测报告(ZJA(2019)025-1)。
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表5排放限值;废水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表7排放限值;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1燃气锅炉限值。监测结果如下:
(一)废气
废气中有毒有害物质名称、浓度和数量一览表(1)在线监测数据
监测点位 |
SO2 |
NOX |
颗粒物 |
废气量(m3/h) |
|||
浓度(mg/m3) |
速率(kg/h) |
浓度(mg/m3) |
速率(kg/h) |
浓度(mg/m3) |
速率(kg/h) |
||
1#、2#焦炉废气 |
2.87 |
0.38 |
58.58 |
58.58 |
1.89 |
0.25 |
132851 |
3#、4#焦虑废气 |
1.74 |
0.38 |
145.21 |
145.21 |
3.25 |
0.70 |
216295 |
1#推焦废气 |
2.05 |
0.27 |
/ |
/ |
6.76 |
0.89 |
131416 |
1#装煤废气 |
15.82 |
0.46 |
/ |
/ |
9.36 |
0.27 |
29203 |
2#推焦废气 |
19.52 |
4.32 |
/ |
/ |
11.74 |
2.60 |
221284 |
2#装煤废气 |
5.55 |
0.19 |
/ |
/ |
9.73 |
0.33 |
34306 |
发电锅炉废气 |
1.49 |
0.06 |
124.99 |
124.99 |
0.8 |
0.03 |
38459 |
废气中有毒有害物质名称、浓度和数量一览表(2)手工监测数据
检测点位 |
检测频次 |
氨 |
硫化氢 |
废气量 (m3/h) |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速率 (kg/h)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速率 (kg/h) |
|||
脱硫再生塔废气 |
第一次 |
2.45 |
0.022 |
0.035 |
3.10×10-4 |
8.85×103 |
第二次 |
1.95 |
0.017 |
0.046 |
4.12×10-4 |
8.95×103 |
|
第三次 |
2.19 |
0.020 |
0.040 |
3.60×10-4 |
9.01×103 |
|
检测点位 |
检测频次 |
氨 |
颗粒物 |
废气量 (m3/h) |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速率 (kg/h)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速率 (kg/h) |
|||
硫铵干燥器废气排气筒 |
第一次 |
1.05 |
9.00×10-3 |
6.19 |
0.053 |
8.62×103 |
第二次 |
0.988 |
0.010 |
5.46 |
0.054 |
9.82×103 |
|
第三次 |
1.19 |
0.012 |
6.14 |
0.060 |
9.79×103 |
废气中有毒有害物质名称、浓度和数量一览表(3)手工监测数据
检测点位 |
检测频次 |
硫化氢 |
氨 |
非甲烷总烃 |
废气量 (m3/h) |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速率 (kg/h)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速率 (kg/h)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速率 (kg/h) |
|||
污水站废气处理排放口 |
第一次 |
0.049 |
8.62×10-4 |
5.48 |
0.096 |
2.91 |
0.051 |
1.76×104 |
第二次 |
0.044 |
7.61×10-4 |
6.15 |
0.106 |
2.32 |
0.040 |
1.73×104 |
|
第三次 |
0.053 |
9.70×10-4 |
5.72 |
0.105 |
2.55 |
0.047 |
1.83×104 |
|
冷鼓工段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 |
第一次 |
0.025 |
1.25×10-4 |
1.90 |
0.010 |
13.2 |
0.066 |
5.00×103 |
第二次 |
0.030 |
1.27×10-4 |
1.64 |
7.00×10-3 |
14.6 |
0.062 |
4.23×103 |
|
第三次 |
0.033 |
1.23×10-4 |
1.52 |
6.00×10-3 |
12.1 |
0.045 |
3.73×103 |
|
检测点位 |
检测频次 |
苯并[a]芘 |
酚类 |
氰化氢 |
废气量 (m3/h) |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速率 (kg/h)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速率 (kg/h)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速率 (kg/h) |
|||
冷鼓工段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 |
第一次 |
2.2×10-5 |
1.10×10-7 |
21.6 |
0.108 |
0.88 |
4.40×10-3 |
5.00×103 |
第二次 |
2.8×10-5 |
1.18×10-7 |
17.3 |
0.073 |
0.72 |
3.05×10-3 |
4.23×103 |
|
第三次 |
3.5×10-5 |
1.31×10-7 |
15.5 |
0.058 |
0.92 |
3.43×10-3 |
3.73×103 |
废气中有毒有害物质名称、浓度和数量一览表(4)手工监测数据
检测点位 |
检测频次 |
非甲烷总烃 |
苯 |
废气量(m3/h) |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
粗苯贮槽废气排放口 |
第一次 |
3.82 |
3.82 |
0.0264 |
2.88×10-4 |
1.09×104 |
第二次 |
4.50 |
4.50 |
0.0237 |
2.60×10-4 |
1.08×104 |
|
第三次 |
2.31 |
2.31 |
0.0229 |
2.29×10-4 |
9.99×103 |
废气中有毒有害物质名称、浓度和数量一览表(5)手工监测数据
检测点位 |
频次 |
颗粒物 |
废气量 (m3/h) |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速率 (kg/h) |
|||||
精煤破碎排气筒DA001 |
第一次 |
12.6 |
0.373 |
2.96×104 |
||
第二次 |
11.8 |
0.346 |
2.93×104 |
|||
第三次 |
12.5 |
0.379 |
3.03×104 |
|||
精煤破碎排气筒DA002 |
第一次 |
11.7 |
0.249 |
2.13×104 |
||
第二次 |
11.8 |
0.250 |
2.12×104 |
|||
第三次 |
12.0 |
0.280 |
2.33×104 |
|||
103焦炭转运站废气排气筒DA003 |
第一次 |
9.24 |
0.073 |
7.95×103 |
||
第二次 |
8.60 |
0.064 |
7.48×103 |
|||
第三次 |
8.83 |
0.071 |
8.06×103 |
|||
筛焦废气排气筒DA019 |
第一次 |
9.49 |
0.561 |
5.91×104 |
||
第二次 |
10.3 |
0.618 |
6.00×104 |
|||
第三次 |
10.1 |
0.636 |
6.30×104 |
|||
检测点位 |
频次 |
苯并[a]芘 |
废气量(m3/h) |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速率 (kg/h) |
|||||
1#、2#焦炉装煤地面除尘站排气筒DA006 |
第一次 |
4.4×10-5 |
1.43×10-6 |
3.26×104 |
||
第二次 |
3.5×10-5 |
1.49×10-6 |
4.26×104 |
|||
第三次 |
3.8×10-5 |
1.16×10-6 |
3.06×104 |
|||
3#、4#焦炉装煤地面除尘站排气筒DA007 |
第一次 |
4.8×10-5 |
9.50×10-7 |
1.98×104 |
||
第二次 |
2.9×10-5 |
4.52×10-7 |
1.56×104 |
|||
第三次 |
3.5×10-5 |
9.03×10-7 |
2.58×104 |
|||
1#、2#焦炉推焦地面除尘站DA008 |
第一次 |
2.5×10-5 |
2.70×10-6 |
1.08×105 |
||
第二次 |
3.6×10-5 |
4.28×10-6 |
1.19×105 |
|||
第三次 |
2.8×10-5 |
2.80×10-6 |
9.99×104 |
|||
3#、4#焦炉推焦地面除尘站DA009 |
第一次 |
5.7×10-5 |
1.27×10-5 |
2.23×105 |
||
第二次 |
5.2×10-5 |
1.55×10-5 |
2.98×105 |
|||
第三次 |
5.9×10-5 |
1.04×10-5 |
1.77×105 |
|||
(二)废水
表7废水名称,浓度一览表
检测点位 |
检测时间 |
pH |
悬浮物 |
CODCr |
氨氮 |
BOD5 |
石油类 |
挥发酚 |
氰化物 |
多环芳烃 |
苯并芘 |
熄焦补 水口 |
2019.3.4 |
7.12 |
13 |
71 |
1.67 |
— |
— |
0.0054 |
0.120 |
— |
— |
2019.3.11 |
7.18 |
17 |
66 |
2.15 |
— |
— |
0.0044 |
0.096 |
— |
— |
|
2019.3.18 |
7.20 |
13 |
73 |
2.09 |
— |
— |
0.0042 |
0.106 |
— |
— |
|
2019.3.25 |
7.14 |
15 |
76 |
2.50 |
— |
— |
0.0040 |
0.148 |
— |
— |
|
酚氰污水 处理站 |
2019.3.4 |
7.42 |
22 |
64 |
1.32 |
— |
— |
0.0061 |
0.130 |
— |
— |
2019.3.11 |
7.38 |
10 |
60 |
1.61 |
— |
— |
0.0055 |
0.110 |
— |
— |
|
2019.3.18 |
7.28 |
9 |
64 |
1.44 |
— |
— |
0.0039 |
0.120 |
— |
— |
|
2019.3.25 |
7.30 |
12 |
62 |
1.85 |
— |
— |
0.0050 |
0.162 |
— |
— |
|
均值 |
7.25 |
13.87 |
67 |
1.83 |
— |
— |
0.0048 |
0.124 |
— |
— |
|
GB 16171-2012表2 |
6-9 |
70 |
150 |
25 |
— |
2.5 |
0.30 |
0.20 |
0.05 |
0.03μg/L |
(三)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各除尘设备回收的粉尘,冷凝鼓风工段产生的焦油渣,粗苯蒸馏工段产生的再生器残渣、硫铵车间酸焦油、脱硫灰、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剩余污泥以及少量生活垃圾等。焦油渣、沥青渣、废活性炭等为危险废物,收集后返回系统配煤炼焦;剩余污泥去配煤炼焦;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各类除尘器收尘应随清随运,及时送往煤场用于炼焦配煤或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四)噪声
监测结果显示,公司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情况
1、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
公司各风险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准备了充足的应急物资和设立了应急管理措施,能够很好应对各种风险情况。
2、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演练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在全厂范围内发布和实施。在生产期间,定期进行演练。
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6日
22
2019 - 4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博海化工有限公司脱硫再生液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济源市虎岭产业集聚区河南博海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总 投 资: 8499.01万元
项目备案:2019-419001-26-03-014869
建设内容:年处理及综合利用脱硫再生液30000吨。
工艺路线为:
1、预处理工序:将脱硫再生液送入卧式离心机,进行固液分离,滤液进入滤液槽,硫膏进入浆液槽,然后由浆液移送泵送往焚烧工序。
2、焚烧工序:硫浆雾化后送入焚烧炉,生成SO2过程气,进入废热锅炉进行余热回收。过程气被冷却后进入净化工序。
3、净化工序:过程气依次通过增湿塔、冷却塔、洗净塔及电除雾器,分别对过程气进行增湿降温、气体冷却、洗净,然后进入干吸工序。
4、干吸工序:炉气的干燥是通过气体与浓硫酸接触来实现的。 SO2转化为SO3之后进入吸收塔,用浓硫酸吸收SO3,制成不同规格的产品硫酸。
5、转化工序:过程气经风机加压后进入工艺气换热器,达到420℃~450℃后进入SO2转化器,在催化剂作用下,将SO2转化为SO3。
6、尾吸工序:尾气进入尾气洗净塔,用蒸氨废水吸收其中的少量SO2、NOX和硫酸雾,尾气洗净塔出来的尾气进入电除雾器,进一步捕集尾气中夹带的酸雾,合格后,通过烟囱排入大气。
主要设备为:卧式离心机、焚烧炉、废热锅炉、干燥塔、吸收塔、增湿塔、冷却塔、洗涤塔、尾气洗净塔、二氧化硫鼓风机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博海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战群
联系电话及传真:0391-6038009
联系邮箱: jmjhch@163.com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0371-63828676
联系邮箱: yjshps@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1)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
(2)开展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3)进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
(4)对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对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5)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进行技术经济认证。
(6)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形成征求意见稿后,进行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7)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进行第三次环评信息公示,公开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及重点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分析工程的产污环节和排污量,预测污染的影响状况,评价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行,工程的清洁生产水平,厂址的合理性分析和总量控制目标,根据项目的概况提出相应的监控管理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公众参与说明等。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在满足“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原则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对大气环境、水环境、环境风险的影响,提出影响减缓措施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位于评价区域内的企业、单位、居民。
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项目建设/运营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其他便利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意见表可从链接处进行下载。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期间,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公众意见表.docx
30
2019 - 3
30
2019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