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關係

根據自20231231日起生效的擴大無紙化制度及以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規定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A條,河南金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謹此通知閣下,公司已採用以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公司通訊」)之安排,該公司通訊是指公司為向其任何證券持有人提供資訊或提醒其採取行動而發布或將要發佈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於(a) 董事報告、年度帳目以及審計報告副本以及(如適用)財務摘要報告;(b) 中期報告及其中期報告摘要(如適用);(c) 會議通知;(d) 上市文件;(e)通函和 (f) 委任表格。 

 

請注意,所有未來公司通訊的英文版和中文版將在公司網站www.hnjmny.com和披露易網站www.hkexnews.hk上提供,以代替印刷本。 

 

登記股東 

為確保及時收到最新的公司通訊,公司建議閣下透過掃描已寄给阁下的回條(「回條」)上列印的閣下專屬二維碼來提供閣下的電子郵件地址。或者,閣下也可以簽署回條並交回公司的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H股證券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 

 

非登記股東

有意根據《上市規則》收取公司通訊,閣下應聯絡代閣下持有股份的銀行、經紀、託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統稱「中介公司」),並向閣下的中介公司提供閣下的電子郵件地址。

 

如果公司沒有收到閣下的有效電子郵件地址,直至H股證券登記處收到閣下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前,閣下或(i)無法收到任何有關發佈公司通訊的通知;(ii)需要主動查看公司網站和披露易網站以留意公司通訊的發佈 ;及(iii)本公司未來將以印刷本形式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附註)

 

若閣下希望收取日後公司通訊之印刷本,請填妥回條並交予H股證券登記處或發送電子郵件至jinmaenergy.ecom@computershare.com.hk,並註明閣下的姓名、地址以及收取公司通訊印刷版的要求。 請注意,收取日後公司通訊印刷本之指示由收悉閣下指示當日起計一年內有效,此後將過期。 

 

如閣下對本函件有任何疑問,請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香港公眾假期除外)上午9時正至下午6時正(香港時間)期間致電H股證券登記處(852)28628688查詢。